宁国运灵武100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35kV箱式变电站及其附属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宁国运灵武100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35kV箱式变电站及其附属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JTSJGS-2025-012。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内容:
本项目拟采购35kV箱式变电站及其附属设备,(具体以最终设计图纸及技术规范书为准)。包括但不限于:35kV箱式变电站及其附属设备设计生产;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元件的选择、设计、制造、提供图纸资料、质检、试验(包括型式试验、出厂试验、交接试验)等;所供设备的供货、包装、发运、现场交货、现场指导安装、设备调试、培训、参加试验运行、配合交接验收和售后服务等。
5.标段划分:1个标段。
6.项目概况:
按宁国运灵武100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35kV箱式变电站及其附属设备采购项目需求,需对35kV箱式变电站及其附属设备进行采购。
7.交货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马家滩镇境内
8.供货期限:实际采购量以采购人提出正式书面供货要求为准;原则上在项目合同签订后开始发货。采购人如有特殊要求的需满足项目要求。供应商须承诺设备交货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9.质保期:2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响应文件提供彩色复印件)
2.具备光伏电站设备制造行业相关的公司体系认证书、质量认证证书以及行业内要求的其他相关认证证书。(响应文件提供彩色复印件)
3.本次磋商供应商须是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须为合同履行期已结束的业绩)至少应提供一个500MW及以上光伏类项目业绩证明性文件。(响应文件提供响应文件中须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同时提供对应业绩的供货税务发票,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关键页、金额页及签字盖章页的彩色复印件)
信誉要求:
1.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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