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安多县拉日曲2号采砂点采砂权(第三次)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西藏自治区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安多县河道采砂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经安多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西藏自治区安多县拉日曲2号采砂点采砂权,现就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出让采砂权基本情况 (一)西藏自治区安多县拉日曲2号采砂点采砂权。 开采矿种:砂石矿; 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生产规模:1.25万立方米/年; 采砂点服务年限为:5年(自成交之日起计算); 保有资源量为:6.25万立方米; 评估利用可采储量为:6.25万立方米; 2号采砂区面积 250037㎡,开采深度: 由+4665.95m~+4672.86m;,采砂区范围由6个拐点圈定。 (二)西藏自治区安多县拉日曲2号采砂点采砂权出让时间为5年,签订合同之日起,起始价为:22.55万元(增幅价为:2万元或2万元的整数倍,竞买保证金为22.55万元(全额保证金)。 表1-1 安多县拉日曲2号采砂点拐点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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